山东天达星律师事务所的前身是1981年设立的沂水县法律顾问处,先后名称为沂水县律师事务所,临沂天达律师事务所。2000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进行改制,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于2001年3月由国资所改制为合作所。是山东省境内知名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。我所现有工作人员十六名,期中执业律师九名,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。
山东省天达星律师事务所“坚持信念、精通法律、维护正义、恪守诚信”,自设立到改制后,始终坚持“诚实信用、热情服务、团结奋进、廉洁守纪、取信于民”的服务宗旨。我所十分注重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的全面提高,拥有微机、传真机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,我所为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企业、个人担任法律顾问八十余家,为法律顾问单位依法行政、依法生产经营、企业改制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每年办理各类案件600余件,依过硬的业务素质和热情的服务态度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赞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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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范围
1、接受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,担任法律顾问(草拟、修改、审查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书;参与谈判、签约;参与企业经营决策,为搞好市场经营提供法律意见)。
2、接受民事案件、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(代理人身损害赔偿、房地产、宅基地、农村承包合同及各类经济合同,金融、保险、交通事故、医疗事故、婚姻等各类纠纷及代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)。
3、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,代理申诉、控告,申请取保候审,并担任辩护人出庭辩护;接受自诉人及公诉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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